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及省局相关处室:
为很好的贯彻水利部办公厅(办水文函[2012]425号)文件精神,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,望各相关单位及处室接到文件后仔细阅读,安排专人负责,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阅,对规范中不合适的条文,提出修改意见,并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于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至省局总工办。
联系地址:郑州市纬五路10号水利厅办公大楼427房间
联 系 人:宾予莲
电 话:0371---65571710
信 箱:binyulian@sina.com
2012年6月26日
附件1
《水文缆道设计规范》修改意见表
具体意见
序号 |
条文号或附录号 |
条文内容 |
具体修改意见 |
理由 |
提案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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