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及省局相关处室:
为很好的贯彻水利部办公厅(办水文函[2012]488号、489号)文件精神,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,望各相关单位及处室接到文件后仔细阅读,安排专人负责,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阅,提出修改意见,并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于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至省局总工办。
联系地址:郑州市纬五路10号水利厅办公大楼427房间
联 系 人:宾予莲
电 话:0371---65571710
信 箱:binyulian@sina.com
2012年7月11日
附件:
1. 关于征求《水文设施工程施工规程》意见的函(办水文函[2012]488号)。
2. 关于征求《水文设施竣工工程验收规定》意见的函(办水文函[2012]489号)。